关于征集企业社会责任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的通知
各专业评价认证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深办发〔2015〕5号),根据《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拟召开企业社会责任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评审会,征集遴选一批高质量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专业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的或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二)在深圳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设施;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具有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工作承接经验和专业团队;
(五)认证服务过程积极引导社会责任并且自身履行社会责任成绩突出。
二、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专业评价机构申请表;
(二)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三)机构获得的《认证机构批准证书》扫描件;
(四)开展过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相关工作的项目证明文件;
(五)有关声明。
三、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至2022年1月7日(星期五)
四、评审对象
企业社会责任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申报机构
五、评审形式
采取先抽签、后答辩形式,逐一听取各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申报优势阐述(每家10分钟内),再由评委无记名投票半数以上通过的机构八选,结果将在“http://www.szcsri.org深圳责任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资质期限
对经评审确定的社会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资质有效期为三年, 三年期满前四十日内评价机构应申请重新评审。
七、咨询电话及地点
(一)咨询电话:秦小姐13530578759、傅小姐13423718767
(二)
咨询地点: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9B01
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会
2021年12月20日